也许我能早点认识你,可以少走很多弯路。
三弟大笑:你才几岁啊,走了多少路啊?还要少走弯路?
我可能是酒壮怂人胆,道:年纪不是重点。孔子曰:朝闻道,夕死可矣。吾曰:朝得汝,则此生无憾夕死可矣。
三弟的脸又红了:别乱说,什么死不死的。别把我说得像你的人生导师一样,我没那么高水平。
我:谦虚。你之于我,如StarWar里的尤达之于卢克。
三弟:那个小绿人?不会吧,我有那么难看吗?
我:那就是唐僧之于孙悟空。师傅,你就收了俺老孙做徒弟吧。
我学着六小龄童的声音和语调道。三弟被逗的哈哈大笑。好久才停了下来。
三弟:如果不考虑收入,你最想从事什么工作?
三弟岔开了话题。
我:也许是背着摄像机去深山老林拍摄各种动植物的照片,给国家地理杂志做专职的摄影师。
其实我不是个喜欢交际的人,在我的内心深处,实际上还是更向往陶渊明的那种爱闲静,念善事,抱孤念,爱丘山,有猛志,不同流俗的。
三弟:你看着不像孤僻的人啊,平时话那么多。也许你有双重人格哈。国外电影里很多双重人格的都是变态。
我:不幸被你说中了。
其实我是Doctorhanniballecter。IatehisliverwithsomefavabeansandaniceChianti
三弟:你别吓我啊。我鸡皮疙瘩都被你吓出来了。
我:有吗?给我看看。
我顺势假装要拉三弟的手,三弟有意识地躲开了。
三弟:悟空,你又吓我。
我:你也看过大话西游了?
三弟:不是你借我的VCD?那电影太搞笑了。你真应该去好莱坞发展,说不定能弄个小金人回来。
我:如果有机会,我的确想去国外看看。
那顿饭,我们吃了许久,也谈了许久。
不知道是因为喝了酒的缘故,还是因为彼此了解更深了一层的原因,我觉得心情比一大早好多了。
饭后,三弟说吃太饱了,想散步回家。
我陪她走了半小时,送她回到了麦当劳。
快到麦当劳的时候,我拉了她的手,这次她没反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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