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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城古城一(第3页)

众人哄笑一堂,这下好了,舞到正主面前,得了人家亲口御封的一句“好诚挚,好阴暗,好潮湿。”

抹茶绵绵冰自己也说不上来,究竟是个什么样的情感?抛开社死不谈,她觉得朋友之间就这样嬉笑打闹,也挺有意思的,没有那么多的规矩教条,而且……说实话,她不讨厌这种感觉。

因为她确确实实很喜欢不让尘的文字。

也很喜欢方秉尘这个人。

再说了,像这样嬉笑打闹之下的话,可信度又能有多少呢?或许这样子,反而才会更合适,既不会相见显得过分尴尬生疏,以至于处处僵硬,也不会好像强学说话一样,说说错错,与其说是错,不说也是错,倒也不如像这样,大家伙一起笑一笑。

毕竟人和人相处又能有几天?又能有几年?说不定今天笑了,明天就散了,说不定今天聚了,明天就分了。

当下能有个值得笑一笑的,反倒是好事。

徐照月和大家伙一起笑着,牙齿也露的整齐,嘴唇的弧度在唇角聚合成小点,太阳光把她的发丝和脸颊线条都显得越发柔和,方秉尘有些看呆了。

他没有少来过平城,没分手的时候,就和徐照月在这里住了好一段的时间,每天早上看别人遛狗逗鸟,去给徐照月买菜做饭,下午的时候呢,就充当徐照月的专属闹钟,催着她码字,这个时候呢,他就给徐照月切切果盘,收拾一下家里,上外面转一转,看看有没有什么能搜罗回去的好玩儿东西。

有时候可能是花鸟市场的石头盆栽,有时候可能买个金银耳饰,再有时候呢,就带一些路上听见看见的有趣故事回去。

小到像什么路上碰到小孩两手握拳,两前臂相交叠于额前,卯足力而后发,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,发出惊人怒吼低鸣,“额啊”一声就达成了黑化,最后还没来得及完成黑化组织的破坏指标,就先让正义使者拽着耳朵,拎着脖子,骂骂咧咧拎回了家。

苦手于明天就是周一:“作业不写完,你就出来玩?作业是给谁留着呢?给我留着呢!”的隐忍疲态里。

大到像什么鸡蛋涨价了,谁谁谁发新书了,哪哪哪上新品试吃了。

其实也没什么大小之分,方秉尘的标准一直都很简单:徐照月在意的、紧张的、感兴趣的就是大事,徐照月不在意,但是能逗她一笑,让她宽心的就是小事。

剩下的都不是事。

后来,即便分了手,他也基本三个月就要回来一次平城,好在工作也是全职作家,不会受到地域方面的影响,也算是个好处。

起初他找过徐照月,去过他们之前住的房子,也去过徐照月的家,念过的学校,常去的店。

可惜,人就像蒸发了一样,无论他怎么找都找不见,却又偏偏让他觉得徐照月一定就在身边,一定就在人群里。

可能他转头时,徐照月刚刚好从他的身后路过,可能他出那个店面时,徐照月恰巧准备进去吃饭,可能只是时机不太巧妙,可能只是一些擦肩。

分手可能也一样,或许只是说。

方秉尘自己一天比一天更爱徐照月,而徐照月只是一天比一天淡了下去,或许只是缺少一些气运,或许只是缺少一些时机,可能就是颗粒度没对齐,可能就是时间没对好。

可能是自己的爱一天天的带上负担的成分,可能是在相处的过程中,有一些他自己没有注意到的小摩擦,小问题。

可能是他自己在这份感情里面没有尽到一种更深层的责任,可能是他在什么时候忽略了徐照月的什么感受。

可是为什么?

为什么连一个理由都没有?就那么仓促的分手了!

仓促到他上一刻还高高兴兴的提着买给徐照月的蛋糕店当季新品,下一刻就要不得不去接受那张便利签上的话语:

“我们分手吧,方秉尘,有些问题是解决不了的。”

这一接受就是两年。

众人吃饱喝足,本着消食的打算,索性就跟着向导抹茶绵绵冰同志,准备大游一场平城。

说是大游呢,六个人里起码有四个都是懒蛋,俗称低精力人群,于是一行人浩浩荡荡前脚刚出了酒店的门,后脚就决定把大游一场平城改成大游一场平城的古城。

这对于亭台一寸还有葡萄籽来说,都是一件大好的事情,亭台一寸是非常典型的古言作家,葡萄籽又钟爱于写一些耽美小说,尤其是古风耽美。

太阳把石板路晒得直烫鞋底,鞋底的热和鞋面上打到的阳光,全都让人从脚到脑袋暖得发麻。

徐照月等人两三个一组,并排走在一起,路边上那些摆地摊的打眼瞧见一下子来了这么多人,个个儿也都神气欣喜,才总算是吆喝了起来:

“诶!这些古董小书,老旧小碗,你们看看不?”

“卖糖人了啊——童叟无欺,价格低廉,都是非遗的本事!”

“儿童玩具,没有成了家的呀?这个数,三件,实惠着呢。”

这个老板娘手指比这个三,冲着大家斜眼歪嘴笑,脸颊上红扑扑的:“三十块钱,三件呢!”

“汉服体验馆,妆造照片一套包揽——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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