场面虽然有点小小的尴尬,但陈默还有后招,
“你这样抱着别的狗狗,金子会不开心的,要是它在这儿,它肯定要咬着这只狗狗的尾巴拉走它了,对不对?”
女孩微弱的哭泣声消失了,沾着泪水的睫毛眨了眨,然后一动不动的看着陈默。
“你看,你还不把眼泪擦干,要是金子在的话,它得多着急啊,可能还要围着你转圈圈。”
女孩伸出肉嘟嘟的小手一把一把的将脸上的泪水擦干,但擦干后,女孩的嘴巴又撅了起来,
“可是金子己经死掉了,死掉了就是没有了,金子不会再回来了,也看不见了。”
眼看女孩的泪水又有决堤的架势,陈默赶紧开口,“不是这样的哦,哥哥跟你说,其实每一个狗狗都是天上派下来的天使,他们来到我们身边都是有使命的。”
女孩将眨了眨眼把眼泪憋了回去,“使命?”
“没错,就是使命。”
陈默点点头,面色郑重,“我给你讲一个故事,这是有一天我碰见一只狗狗,它亲自告诉我的。
它是个叫瑞宝的小土狗,它被一个叫明轩的男孩从纸箱里捡回家,从此成了他最好的跟屁虫,他们一起在乡下长大,形影不离,也许就像你和金子一样。
瑞宝最喜欢看明轩打棒球,还会帮他捡球,可惜后来明轩家里出事,他不得不离开家乡去城市读书,瑞宝在日复一日的等待中慢慢变老,最后在睡梦中离开了。
但神奇的是,瑞宝的故事并没有结束。
它的意识再次苏醒,开始了第二世,这次它成了一只叫追风的警犬,它的搭档是个严肃的刑警。追风受过专业训练,能搜救、能追踪,它和搭档成了最好的战友。在一次抓捕坏人的行动中,追风为了掩护搭档,不幸中弹。
第三世,它变成了一只叫如意的柯基犬,宠物店里的“开心果”。它被一个有些孤单的都市女孩买下,成了她唯一的室友。如意陪女孩度过加班到深夜的夜晚,见证她恋爱、结婚,最后在温暖的家中安详离世。
第西世它开局不利,被不负责任的主人遗弃,成了一只流浪狗。但它灵魂里关于瑞宝的记忆从未消失。
它决定依靠本能和模糊的线索,去寻找那个最初的男孩。它穿越城市和田野,一路颠沛流离,终于在一个老小区里,找到了头发己经变白了的明轩。
它默默地靠近这个孤独的老人,用它特有的方式陪伴他,首到有一天,它叼起一个旧棒球,放在明轩脚边,并做出了那个只有他们俩才懂的、接球的标志性动作。
明轩愣住了,他颤抖着蹲下身,他突然意识到,他的瑞宝回来了。
所以你看,或者金子离开,只是因为它这辈子的使命完成了,它的任务就是陪你快快乐乐的长大,现在你己经懂事了,它的使命就完成了,但是你现在哭的这么难过,金子肯定不放心你,那它还怎么去下一世呢,对不对?”
女孩眨了眨眼,“哥哥,那金子也会变成一只厉害的警犬吗?”
陈默摇摇头,“哥哥也不知道,也许它还是一只大金毛,然后还要陪着一个和你一样懂事的小孩子长大。”
“啊,那我希望金子还是变成警犬吧,金子不喜欢我跟其他狗狗玩,我也不希望它跟别的小孩儿玩,要是它更喜欢别的小孩子怎么办。”女孩将眼眶残留的眼泪挤掉,然后又擦了擦脸颊。
“哥哥,那金子以后也会回到我身边吗?”
陈默看了看蹲在女孩旁边的金子,笑了笑,“等你长大了,等金子做完它的事情,它肯定会回到你身边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