然而,先是十大金乌铸成大错,后又因巫妖决战之故,致使洪荒天地破碎,金乌一族为此背负惊天因果。
两重罪业叠加,令太阳星虽对小金乌有所眷顾,却不再如对待帝俊太一那般倾尽所有。
因此,小金乌所获太阳福缘有限,仅可保其不死,无法助其成为如父辈叔辈那般的天地至尊。
莫小觑这点太阳福缘,金乌一族所犯罪业,纵使小金乌有十条性命亦不足抵偿,然其如今却依然存活无恙。
此即那点太阳福缘之效,即便背负毁灭洪荒之重大因果,仍可护其不死,乃至愈发顺遂。
一点太阳福缘,己有如此神效,倘若再增几分,小金乌岂非轻而易举便能登临天地至尊之位?
而除金乌之外,其余能得太阳福缘之生灵,便唯有与金乌同生于太阳星上的先天扶桑神木了。
明悟此节,自然便能理解,小金乌何以要以兄弟遗骨及扶桑神木炼制法器。
那九具金乌遗骸之上,皆存有不逊于小金乌的太阳福缘。
而先天扶桑神木所具太阳福缘,更是远超小金乌。
在此情形下,将其熔炼合一,铸成法器。
则所得之器,全然可称为应太阳星而生之至宝,无论何人执掌,皆可享太阳星之气运与功德。
而小金乌作为与太阳星关联至深之生灵,若得此法器,大抵可借此成为新任太阳星之主。
届时,其从太阳星所获好处,纵不及帝俊太一,亦相去不远,足以铺就其通往天地至尊之途。
机缘如此宏大,敖丙未见则罢,如今既己得见,则无论如何皆须争上一争。
此等际遇,岂能留予小金乌?纵然自身不得,亦不可予他,否则无异于资敌。
只不过,敖丙虽欲争此机缘,然一时之间,却不知从何着手。
无论其口头上如何宣称,自身德行胜过小金乌多少。
心中却仍清楚,在争夺与太阳相关之机缘时,己身难以胜过小金乌。
大日金乌!
此身份己阐明一切,凡与太阳相关之机缘,注定皆归其所有,外人根本难以争夺。
也唯有现今金乌一族遭天道所诅,与太阳星之联系大不如前,方予外人争夺之可能。
若是在远古时代,与太阳星相关的际遇,除却金乌一族,其余生灵根本无缘得见,更遑论争夺。
“此番际遇,纵使千难万险,我也定要取得!”
“此乃天赐之福泽,足以奠定仙道巅峰之基业,倘若失之交臂,必将抱憾终身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