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惊魂未定地看着苏汉泽,担心这个丧门星一个不爽,当真收咗了自己的皮。
苏汉泽捏着香烟大口吸食了下,看向官仔森道。
“这可是你说的,其实你也用不着这么紧张,我要你做的事情其实好简单。
你听清楚了,跟着你在深水涉开工的那个吉米仔呢,我就非常喜欢。
他跟你混简直是屈才了。
你替我想个办法,让他在和联胜待不下去,到时候由我来出面收人!”
还在大口喘着粗气的官仔森,听到苏汉泽这番话,当即有些痴傻状。
他下意识地摇了摇头。
“不行啊丧泽,吉米仔现在是阿公跟前的红人。
赶他出社团,阿公一定不会同意的!”
“废话,像这种你们张张口,就大把往外撒钱的马仔,我不知道他是龙根面前的红人?
不过你要搞清楚了,我不是在和你商量。
当然,我也不会让你白干一趟,你点个头,地契拿回去,我另外再多给你一笔钱拿回去去给龙根交差。
怎么样,答应还是不答应?”
官仔森显然是对这个条件动心了。
他低着头思虑了半晌。
最后开口问道:“丧泽,如果你肯把地契给我,再让我拿钱回去给阿公填数的话,我可以答应你这个要求。
不过吉米仔平素里一直安安分分,我该找什么理由赶他出社团啊?”
苏汉泽把食到一半的香烟放在地面上摁灭。
冷笑道:“森哥,我一看你就知道你是那种除了好事,什么都做得出来的人。
怎么赶吉米仔出社团,这种事情难道还要我教你?
自己去慢慢想办法,总之我要在一个星期之内,看到和联胜在海底册上把吉米仔除名!”
吉米仔,原名李家源。
出身在港岛长洲,父亲是长洲岛上土生土长的渔民,母亲则是当年逃港潮中,一个漂洋过海的北姑。
自从吉米仔出生后,其父亲就带着一家老小,搬迁到了石峡尾屋邨一代,在石峡尾开了个士多店。
(本章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