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不怕你笑话,我早就降清。就一点,清廷给我发餉。我可没有你们这些人的侠肝义胆,我只要混口饭吃就行,替谁做事不是做。”
朱云霞静静看著他:
“做人不如当狗是吧。”
李浩然闭上眼,嗤笑一声:
“都说寧做太平狗,不做乱世人。我愿意当条狗,当条好狗。”
“你找我来肯定是商量逃离的办法,而且我对你的想法不感兴趣。。”
李浩然重新戴上了斗笠和面具,並不在意朱云霞的话。
“一天外面著火,我的妻儿也在里面。我放弃他们,而是救了韜塞,皇帝的弟弟。
本以为是加官进爵的机会。不料,我被一脚踢开,韜塞不肯承认是汉人救了他。
那时候,我身受重伤,被人直接丟到了乱葬岗,真的就跟路边一条狗一样。”
朱云霞心底泛起一股噁心。
对,是噁心,不是气愤。
这种人不值得一丝一毫的同情。
可恨之人,未必有可怜之处。
种什么因,就有什么果。
“你找我来,不是为了诉苦吧。”
朱云霞起身就要走。
李浩然伸出手,一把拉住他:
“我们都被困在了绍兴城中,我们应该一起想想办法从这里逃脱。”
“你一个连妻儿都能背弃的男人,我拿不出丝毫信任。”
“將此事说出,已是我最大的诚意了。你这少年真是得理不饶人。”
“那你便讲讲。”
朱云霞觉得他作为一个可以利用的对象,应当不会拿他自己的命来开玩笑。
“很简单……”
李浩然在城东荒废多年的宋府囤积了大量的火药,可以利用引线定时起爆。
將火药分堆安置在城东的敌营附近,让清军误以为城东有敌袭。
隨后他们从城西杀出去。
“你这计划,城东的百姓怎么办?”
“城东都是一群富户,早就跑了。”
朱云霞指尖敲著石桌:
“那守宅的老僕和佃户呢?“
李浩然想笑,这少年郎真是涉世未深。
“乱世里活著的都是精怪,早卷著主子的金银溜了。
今日三更,火药炸响。我在药铺后院藏了两匹快马,你带你的人。。。。。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