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是不是同一种?”
法官递给他另一张纸,跟刚才那一张一模一样,在这纸上,他一下子就认出来他自己的笔迹:
我亲爱的大人:
首先向您致以最崇高的敬意
请允许我给您写信
您兴许都知道了,通过我们的共同朋友
我特向您,
“这封信是不是您的?”
“但是,您是从哪里得到的?”
“它是在一件睡袍的衣兜里找到的。”
法官站了起来,朝位于他左侧的桌子走了两步,远远地展现了一下一件睡袍,这是安德烈极为熟悉的。
“可是,两个月前,我就把它扔到垃圾桶里了!”
“既然如此,您又怎么解释我们是在阿尚博小姐的家中找到它的呢?我们还在那里找到了这个,一支钢笔,还有这个,一个墨水瓶。”
“但是,它们难道不是可以属于无论谁的吗?”
“都带着您的指纹呢,这可让我大为惊讶。”
“有人把它们偷走了!在我家!有人趁我不在家时进了我家,把它们偷走了!”
“那您报警了吗?是哪一天的事啊?”
安德烈僵住了。
“这是个阴谋,法官先生,我知道它来自哪里!”
“我们同样还在受害人床底下的一只酒杯上找到了您的指纹。”
“这是一桩阴谋……星期二晚上,我在……”
他一下子住了口。法官现在展示了他的那条鞭子。
“在这上头,我们发现了血迹,但血型不是受害人的那种,有可能是您的吧?一次医学检查无疑能弄清楚您到底是不是使用它的人……”
在杀人罪的指控之上,又渗入了一丝耻辱的色彩。
“假如情况如实,那您就很难否认您经常去受害人的家……”
这一点实在有些可笑,但安德烈的羞愧更多地来自这条鞭子,而不是其他的所有指控。他的脑袋向右一转,又向左一转,不,不是我……
“您的信纸,您的笔迹,您重复出现了四处的指纹,很可能还有您的血型。我现在指控您犯下了对玛蒂尔德·阿尚博的谋杀罪,这还没有包括其他的罪名,例如很可能由此而产生的杀婴罪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