或许有人会在深夜的京海幽巷中看到这样一个高大的劲瘦的男人,穿着染了血迹的灰皱西装,嘴里叼着糖,一肩抗抱着女人,一手提着女人的高跟鞋,直接往狭巷的深处走去。
她的后背贴在粗糙不平的墙面上,做工敷衍的水泥和残缺半损的红砖勾住了衣裙的布丝,她单脚赤足,站立在陈金默的皮鞋上,她的手攀附在他的上臂,需要牢牢抓着才不至于倒下去。
她气急败坏:“老默!你有毛病啊?在这里?”
他抓住她的一条腿,将脚踝红肿的小腿搭在自己的臂弯中,双手紧紧圈住她的腰背,将她的裙摆提起。
“你不是说想我吗?”他咬着糖,进得狠而急,“我也想你。”
他们压抑的呜咽,最终揉碎在明月清风之中。
过了两天,陈金默又成了老默,他洗开了头发,重换脱了线的旧衣,坐上了前往莽村工地的拖拉机。
木头被晒得倒戗出尖细的小刺,在白色劳保手套的针织布料间刮过,发出细微的摩擦声。陈金默拍了拍手套,去去手套上沾染的细灰,也顾不上讲究什么,在脚手架上寻了个安稳处坐下,塞了两口饭。
唇干舌燥,一口冒着油荤的饭菜需要被蒸热的茶水送进胃里,他看了看身边的李顺,觉得这个老头今天一反常态地沉默起来。
“老李,家里有事啊?”
“没有,没。”李顺心事重重地回了几个字,便再不答话。
他脸上的纹路愈发深刻,满脸灰汗挤在皱纹里,深深掩藏,似是把一辈子的苦累都埋进去,又和着血汗流下来。
贫穷,还养个有病的儿子,陈金默又看了他一眼,回头自己默默扒饭啃鱼。
“小伙子,”老态疲惫声音幽幽传来,李顺瞧了一眼陈金默手上的银戒,问道,“成家了?”
“嗯。”
“有孩子没?”
“有了,闺女。”
“看你的样,手上还戴那玩意儿,不像缺钱的。”
“家里出了点事,得出来找活干。”
“噢——”李顺若有所思地点着头,心头沉坠万斤铁,整个人几乎岣嵝成一团,“多好……欸,来,小伙子,我老了,消化不好,不吃鱼,给你吃,来……”
陈金默嘴里咀嚼不停,瞳仁挂在眼梢观察身边的老头。
诡异,但事出反常必有因。
不等他观察个所以然出来,工头隔着绿色安网一声吆喝,催着上工。
李顺的动作更加迟滞呆顿,陈金默收拾着饭盒,一刻不停地盯着他的动向,常年刀头舔血的日子过惯,杀手本能会让他对死亡与鲜血有着冥冥之中的预感。
新上来的工人弟兄喊了一声招呼,他回头应声的半秒剎那,余光中便看见一道绿色身影向外斜去。